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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了《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》及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的通知》。
数据显示,截至2018年底,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2.49亿,65岁及以上人口约1.67亿。
但中国老年人整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,超过1.8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,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比例高达75%,失能、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。
与此同时,数据还显示,中国2018年人均预期寿命是77岁,但是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.7岁。也就是说,中国居民平均有近8年多的晚年生活需要带病生存。
“针对罹患疾病,特别是失能、半失能老年人,最大的需求就是护理的需求,护理的需求会伴随着他们,每天24小时,一年365天。”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分析说。
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,另一方面,国内面临着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从业人员数量不足、缺乏规范培训等问题。
在本次印发的《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》中,对于“照顾谁”这个问题,文件中明确提出,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的评估对象是需要护理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,同时也明确了评估标准。
对于“谁照顾”这个问题,文件中明确,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机构和人员,主要包括相关医院、护理院(站)、护理中心、康复医疗中心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、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等,以及上述机构中医务人员和护理员等。
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,合法、规范用工。医疗机构可直接使用医疗护理员
也可与劳务派遣机构、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协议,由其派遣医疗护理员并进行管理,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机构管理职责和赔偿责任承担主体。
虽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15年版)》中,纳入了医疗护理员这类工种,但此前,但全国并无规范培养医疗护理员的相关政策。
本次印发的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则主要针对从业人员数量不足、缺乏规范培训等问题。
文件还提出,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各地可以依托辖区内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、